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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时间:2016-04-28 21:50:56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    新闻首页    我来说两句()

 中国网4月28日讯 4月2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管副主任、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司法部分管副部长出席,共同回答与这两部法律案有关的问题。

在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表示,刚刚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与此前公布的法律草案二审稿作了比较大的修改,这些修改不仅仅是法律条款、条文的改动,其实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立法机关制定这部法律所遵循的立法原则和所要达到的立法目的。

他表示,在立法的过程中,贯彻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大家都知道,法律草案二审稿是在2015年4月公布的,到今天通过这部法律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全国各地举办了很多场座谈会,这其中也包括专门去听取了在华活动的很多境外的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比如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秘书处、美国能源基金会北京办事处、英国国际救助儿童会北京代表处,还有德国工商大会、英国英中贸易协会等等。在我们听取意见的过程中,不少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表示,希望中国能有一部法律明确他们在中国的法律地位,同时也希望通过这部法律给他们在招聘人员、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保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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